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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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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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0g*9袋 |
生产企业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557 |
国药准字Z4502150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喷嚏、流涕、鼻塞等症状。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晕、困倦、口干、恶心、多汗、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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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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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硬脂酸镁、糊精。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白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6片,疗程不超过7天。若症状未改善,应咨询医师或药师。2.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3.老年人、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就医。7.请将本品放置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石药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