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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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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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557 |
国药准字Z2005400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喷嚏、流涕、鼻塞等症状。 |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用于感冒、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晕、困倦、口干、恶心、多汗、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硬脂酸镁、糊精。 |
化橘红、百部(蜜炙)、苦杏仁、茯苓、水半夏(制)、五味子、白前、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柠檬酸。 |
性状 |
白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淡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6片,疗程不超过7天。若症状未改善,应咨询医师或药师。2.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3.老年人、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就医。7.请将本品放置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可可康橘红痰咳颗粒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