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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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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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支装10ml(相当于饮片7.5g) |
生产企业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557 |
国药准字Z2013301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喷嚏、流涕、鼻塞等症状。 |
本品适用于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晕、困倦、口干、恶心、多汗、皮疹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硬脂酸镁、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香精。 |
性状 |
白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6片,疗程不超过7天。若症状未改善,应咨询医师或药师。2.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3.老年人、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就医。7.请将本品放置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珍。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虚及脾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