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酚伪麻美芬片(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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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氨酚伪麻美芬片(Ⅱ)

喉痛灵颗粒

规格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0.325g,盐酸伪麻黄碱30mg)

每袋装10g(相当原生药31g)
生产企业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111

国药准字Z13021688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1~2片,每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口服,一次5克,一日3~4次。

副作用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水牛角浓缩粉 20g 野菊花 150g 板蓝根 300g 荆芥穗 150g

性状

白色或类白色片。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腥,味甜。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运动员慎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之咽喉痛者。

4.糖尿病患者慎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