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g*24s |
5mg |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065 |
国药准字H3102156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等具有喘息症状的病人。 |
用法用量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g(1片)~0.2g(2片),一日0.3g(3片)~0.6g(6片);极量:一次0.5g,一日1g。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预防夜间哮喘发作,可在临睡前加服1-2片。 |
副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可见头痛、心悸、恶心、胃部不适、手指颤动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氨茶碱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薄膜衣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 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 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
1.心律失常、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以及前列腺增生而致排尿困难的患者慎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