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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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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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24s |
5mg |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065 |
国药准字H3102067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用法用量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g(1片)~0.2g(2片),一日0.3g(3片)~0.6g(6片);极量:一次0.5g,一日1g。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必要时酌量增减,由医生决定。 |
副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成分 |
氨茶碱 |
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薄膜衣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 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 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 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5.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