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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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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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10片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256 |
国药准字H2008048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用于治疗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等)引起的咳嗽、痰液粘稠、排痰困难、喘息等。 |
用法用量 |
整片吞服,一次0.1-0.3g(1-3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口服,1次1片,1日2次;对严重呼吸困难患者,最初2~3天,口服,1次1片,1日3次。 |
副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本品耐受性良好,偶见轻微胃肠道反应以及皮疹等,个别患者偶有轻度口干、手颤、头晕、心悸等现象,停药即消失。 1.精神神经系统:偶见头痛、手颤、嗜睡、不安、头晕、失眠、兴奋、四肢发麻等。 2.循环系统:偶见心悸、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心律不齐等。 3.过敏症:偶见过敏性皮疹,且在部分特异体质患者中,可发生全身性过敏,表现为瘙痒、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等,此时应停药。 4.其它:偶见ALT、AST升高、倦怠、胃肠不适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1.肥厚型心肌病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氨茶碱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盐酸氨溴索和盐酸克仑特罗。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薄膜衣片。 |
本品为黄色圆形片剂。 |
注意事项 |
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夺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
1.运动员慎用。2.甲状腺机能亢进症、高血压、心脏疾病(心功能不全、心律不齐等)、糖尿病、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曾有服用b2受体激动剂导致血清钾含量降低的报导,而黄嘌呤类药物、甾体类药物及利尿剂可能加剧b2受体激动剂降低血清钾的作用,合用时应特别注意。尤其在低氧血症时,血清钾的降低对心律的影响更大,应监测血清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