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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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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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2H8N2(C7H8N4O2)2·2H2O计100mg |
0.2g*10粒 |
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905 |
国药准字H2001004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慢性支气管炎及其他支气管痉挛引起的呼吸困难。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g。 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口服,通常成人每次0.3~0.4g,每日2次,重症哮喘患者应遵医嘱用药 |
副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服用黄嘌呤衍生物可能引起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头痛、失眠、易怒、心动过速、期外收缩、呼吸急促、高血糖、蛋白尿。如过量服用还会出现严重心律不齐,阵发性痉挛危象。以上这些症状的出现均属初期中毒症状,为缓解这些症状可暂停用药,必要时请医生诊断,但在上述中毒迹象和症状完全消失后仍可继续服用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凡对多索茶碱或黄嘌呤衍生物类药物过敏者、急性心肌梗塞患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含氨茶碱。 |
多索茶碱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6.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 8.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潜在毒性增加,55岁以上患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心脏病、高血压患者、老年人及严重血氧供应不足的病人,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慢性肺心病、心脏供血不足、肝病、胃溃疡、肾功能不全或合并感染的患者须慎用。妊娠期妇女慎用。多索茶碱不得与其他黄嘌呤类药物同时服用,建议不要同时饮用饮料及同食含咖啡因食品。与麻黄素或其他肾上腺素类药物同服时须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