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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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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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100片 |
3g*12袋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63 |
国药准字Z2002008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宣肺定喘,益肾祛痰。用于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表寒里热证。证见:呼吸急促,喉中哮鸣,胸胁胀满,咳而不爽,吐痰粘稠,或见形寒,身热,烦闷,身痛,口渴等。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0g。 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口服,温开水冲服。一日四次,一次3g。 |
副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偶见恶心、便溏。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茶碱。 |
麻黄、黄芩、苦杏仁、法半夏、枸杞子、款冬花、肉桂、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
本品处方中含有麻黄,高血压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