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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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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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0.1g*24粒(时尔平) |
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0374 |
国药准字H109400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g。 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口服。本品不可压碎或咀嚼。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起始剂量为0.1g~0.2g(1~2片),一日2次,早、晚用100ml温开水送服。剂量视病情和疗效调整,但日量不超过0.9g(9片),分2次服用。 |
副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不良反应与个体对茶碱清除速率的快慢有关,毒性常出现在药物血清浓度15~20μg/ml时,当少数病人茶碱血药浓度超过20μg/ml时,常见头痛、恶心、呕吐和失眠,较少见的有消化不良、震颤和眩晕。多为轻至中度,重度罕见。当血药浓度超过40μg/ml时,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严重者甚至呼吸、心跳停止。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对茶碱不能耐受的病人禁用,未治愈的潜在癫痫患者及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降低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含氨茶碱。 |
茶碱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的球形小丸。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6.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 8.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潜在毒性增加,55岁以上患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茶碱缓释胶囊不可咀嚼服用,不应超过医生的处方剂量。 2.本品不适用于哮喘发作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3.茶碱可致心律失常可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对患者心律异常或心律有任何显著变化者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4.有消化性溃疡,肝肾功能不全、肝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持续高烧的及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有低氧血症、高血压患者应慎用。并注意监测血清茶碱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