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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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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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0.006 |
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822 |
国药准字H2000066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g。 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口服。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
副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通常有良好的耐受性,只有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对Ambroxol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含氨茶碱。 |
盐酸氨溴索。化学名:4-[(2-氨基-3,5二溴-苯基)甲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 色澄清液体,味甜,气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6.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 8.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潜在毒性增加,55岁以上患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如支气管运动机能受阴和大量分泌物时(如少见的恶性纤毛综合症)应慎用本药,否则可能出现分泌物阻塞情况; 2.注意保存,勿让药品落入儿童手中。 3.肝、肾功能不全者谨慎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