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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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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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100片 |
0.2g*12粒(天方) |
生产企业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283 |
国药准字H2010005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肺气肿、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肺炎、弥漫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
用法用量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g。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0.4g(2粒),一日三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剂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1、消化系统:常见(]1/100,[1/10)的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少见(]1/1,000,[1/100)的有腹痛,腹泻,便秘,胸闷,胃痛,胃部不适,胃部烧灼感,腹涨,口干等; 2、感觉器官:耳鸣,味觉异常,均少见;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麻木,眩晕,均少见; 4、泌尿系统:BUN升高,尿蛋白,均少见; 5、皮肤粘膜:皮疹,红斑,瘙痒,均少见;荨麻疹(发生率不明); 6、Sevens-Johnson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据报道本品同类药可能引起上述症状。故给予本品时如出现类似症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7、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有AST(GOT)、ALT(GPT)、ALP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均常见),应密切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8、其他反应:发热、面色潮红、乏力、胸闷、尿频,均少见;惊悸,浮肿(发生率不明)。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含氨茶碱 化学名称为1,3-二甲基-3,7-二氢-1H-嘌呤-2,6-二酮-1,2-乙二胺盐二水合物。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为:C 2H 8N 2(C 7H 8N 4O 2)2·2H 2O 分子量:456.46 |
福多司坦。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
本品内容物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2.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功能不全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3.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加重;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 4.高血压或者非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
1 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2 心功能障碍患者:据报道本品的同类药可能对心功能不全患者产生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