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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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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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100片 |
0.75mg。 |
生产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118 |
国药准字H41021083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g; 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副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 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1.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2.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 3.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茶碱。 化学名:1,3 – 二甲基 – 3,7 – 二氢 – 1H – 嘌呤 – 2,6 – 二酮 – 1,2 – 乙二胺盐二水合物。 分子式:C2H8N2(C7H8N4O2)2?2H2O 分子量:456.46 |
醋酸地塞米松。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