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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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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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10袋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398 |
国药准字H109831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以内每次服半袋,一岁至五岁每次服1袋,五岁以上每次服1.5~2袋,一日2~3次。 |
口服。 3~5岁儿童,一次半包; 6~14岁儿童,一次1包; 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道反应、胃肠道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支气管痉挛、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板蓝根、青黛、连翘 满公英、玄参、牛蒡子(炒)、薄荷、蝉蜕、牡丹皮。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葡萄糖酸锌100毫克,布洛芬15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蔗糖粉、甜菊素、羧甲基纤维素钠、十二烷基硫酸钠、桔子油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颗粒和粉末,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口不渴。 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 4.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5.夏季暑热重时,可加服藿香正气丸或六一散。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使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前列腺肥大、幽门十二指肠梗阻、青光眼。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3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