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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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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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2g |
每粒装0.3克 |
生产企业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东格尔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963 |
国药准字Z200256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化滞,健脾和胃。用于脾胃不和,消化不良,食欲不振,便秘,食滞,疳积。 |
温运脾胃,除痰化湿。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消化不良,胃痛腹胀。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1—3岁一次1—2袋,3—7岁一次2—3袋,一日3次;成年人一次3—4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本品有腹泻等不良反应报告。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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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山楂、六神曲(炒)、麦芽(炒)、鸡内金(炒)、槟榔、陈皮。 |
北寒水石(制) 石榴子 天竺黄 红花 丁香 肉豆蔻 豆蔻 草果 诃子 肉桂 烈香杜鹃 炉甘石 山奈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颗粒;气微,味甘、微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白色粉末;气微香,味辣、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泄泻,大便溏薄,次数多者应慎用或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1周症状不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5.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