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灵眼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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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特灵眼药

野菊花颗粒

规格

每瓶装0.75g

每袋装15g
生产企业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1700

国药准字Z20027595
说明
适应症

明目消炎。用于目赤肿痛,暴发火眼,眼赤烂,轻沙眼。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用法用量

用玻璃棍蘸冷开水,蘸药少许,点于眼内,一日1~3次。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人工牛黄、人工麝香、熊胆、珍珠、冰片、硼砂、琥珀、珊瑚、海螵蛸、红丹、大青盐、石斛、炉甘石。

野菊花。

性状

本品为淡棕色的细粉末;气香,味凉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滴入眼内后,应无沙涩磨痛,流泪频频等症,如有发生,应予停用。4.如与其它眼药联合使用,应间隔1小时后滴用。5.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