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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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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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块)15g |
每粒装0.4克 |
生产企业 |
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 |
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70 |
国药准字Z10950040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中理气,增进食欲,促进消化。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改善儿童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
健脾和胃,止痛止吐,分清泌浊。用于胸腹胀满,胃脘疼痛,消化不良,呕逆泄泻,小便不利。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3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临床使用未见明显的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忌用。 |
1.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者忌服。 2.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成分 |
猕猴桃提取液 |
草豆蔻、草果仁、沉香、丁香、寒水石、诃子、红花、木瓜、肉豆蔻、石灰华、石榴子、土木香、五灵脂膏、翼首草。 |
性状 |
淡黄白色或淡棕黄色的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暗褐色的细小颗粒;气香,味涩、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其他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小儿、年老体弱者,请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肝肾阴虚所致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本药。 6.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本药。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同时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