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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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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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6.5cm×10cm*4片*2袋 |
生产企业 |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明人福瑞达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256 |
国药准字Z37021320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血舒筋,祛风除湿。用于风寒湿痹,腰膝冷痛,屈伸不利。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寒湿痹、瘀血痹阻经脉。症见:肢体关节肿痛胀有硬结或瘀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贴患处。12~24小时更换一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用药后可能出现轻度的皮肤红肿、瘙痒。如出现水泡则应停贴。 |
禁忌 |
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1.本品含有刺激性药物,忌贴于创伤处,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孕妇禁用。 |
成分 |
独活、桑寄生、防风、秦艽、肉桂、华细辛、川芎、当归(酒制)、白芍、杜仲(盐水制)等15味。 |
祖师麻、樟脑、冰片、薄荷脑、水杨酸甲酯、苯海拉明、二甲苯麝香。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味微甘而辛、麻。 |
本品为淡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发热病人暂停使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外用药;2.本品含有刺激性药物,忌贴于创伤处,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3.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碘、碘化钾。哺乳期妇女慎用;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