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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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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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1g*15片*2板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329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消肿,理气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胀及气滞血瘀所致的痛经。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成分 |
三七、香附(四炙)、当归、延胡索(醋炙)、鸡血藤、大黄、甘草。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苦、辛。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发热病人暂停使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