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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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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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0g |
每粒重2g |
生产企业 |
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420 |
国药准字Z23021462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血。用于痔疮肿痛,或伴少量出血。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或必要时服。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脘)不适、腹痛、腹胀、腹泻、恶心、呕吐、口干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 2.全身性反应:疼痛、水肿、乏力、潮红、过敏反应等。 3.皮肤:皮疹、瘙痒等。 4.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 6.其他:有鼻衄、黑便、紫癜病例报告。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独一味。 |
熊胆、炉甘石(煅)、冰片、珍珠母、胆糖膏、蛋黄油。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栓剂。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及用法用量使用。 2.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3.用药后一旦出现潮红、皮疹、瘙痒、心悸、胸闷、憋气、血压下降等可能与严重不良反应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放置时最好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8.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若因温度过高等原因致使药栓变软、熔化,冷却凝固后可继续使用,不影响疗效。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