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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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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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60g |
每粒装0.36g |
生产企业 |
康臣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太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145 |
国药准字Z200250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等。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大肠湿热蕴结所致内痔少量出血,外痔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或必要时服。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独一味。 |
金丝梅(鲜果)。 |
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半流体;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或棕褐色颗粒或粉末;气微香,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