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一味滴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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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独一味滴丸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规格

每袋装3g

以C49H66N10O10S2计 1ml:0.1mg
生产企业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本溪恒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0472

国药准字H20183115
说明
适应症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

1、本品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2、预防胰腺手术后并发症。

3、缓解与胃肠内泌肿瘤有关的症状和体征,有证据显示,本品对下列肿瘤有效:具类癌综合征的类癌瘤;VIP瘤;胰高糖素瘤。本品对下列肿瘤的有效率约为50%(至今应用本品治疗的病例有限):胃泌素瘤/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胰岛瘤、生长激素释放因子瘤。

4、经手术、放射治疗或多巴受胺体激动剂治疗失败的肢端肥大症患者,可控制症状,降低生长激素(GH)及生长素介质C的浓度。也适用于不能或不愿手术的肢端肥大症患者,以及放射治疗尚未生效的间歇期患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g,一日3次。七天为一疗程;或必要时服。

1、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持续静脉滴注0.025mg/h。最多治疗5天,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或葡萄糖液稀释。

2、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0.1mg皮下注射,每天3次,连续治疗7天,首次注射应在手术前至少1小时进行。

3、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初始剂量为0.05mg皮下注射,每天一至二次,然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可逐渐增加剂量至0.2mg,每天三次。

4、肢端肥大症:初始量为0.05-0.1mg皮下注射,每8小时一次。然后根据对循环GH浓度、临床反应及耐受性的每月评估而调整剂量。多数患者的最适剂量为0.2-0.3mg/天,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5mg/天。在监测血浆GH水平的指导下治疗数月后可酌情减量。本品治疗1个月后,若GH浓度无下降、临床症状无改善,则应考虑停药。

副作用

1.消化系统:胃(脘)不适、腹痛、腹胀、腹泻、恶心、呕吐、口干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

2.全身性反应:疼痛、水肿、乏力、潮红、过敏反应等。 3.皮肤:皮疹、瘙痒等。

3.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

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

5.其他:有鼻衄、黑便、紫癜病例报告。

1、注射局部反应,包括疼痛,注射部位的针刺或烧灼感,伴红肿。这些现象极少超过15分钟。注射前使药液达到室温,则可减少轻局部不适。

2、胃肠道反应,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痉挛性腹痛、胀气、稀便、腹泻及脂肪痢。在罕见的病例中,胃肠道反应可类似急性肠梗阻伴进行性严重上腹痛、腹部触痛、肌紧张和腹胀。

3、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胆结石的形成。

4、由于本品可抑制GH、胰高糖素和胰岛素的释放,故本品可能引起血糖调节紊乱。由于可降低患者餐后糖耐量,少数长期给药者可引致持续的高血糖症,曾观察到低血糖的出现。

5、其他:少数报道出现急性胰腺炎,停药后可逐渐消失;罕见情况下,曾报道醋酸奥曲肽治疗引起患者脱发;长期应用本品且发生胆结石者也可能出胰腺炎;个别患者发生肝功能失调,包括缓慢发生的高胆红素血症伴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移酶和转氨酶轻度增高。

禁忌

1.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孕妇禁用。

对奥曲肽或本品中任一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成分

独一味。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奥曲肽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深棕色滴丸,气微,味苦。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及用法用量使用。

2.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3.用药后一旦出现潮红、皮疹、瘙痒、心悸、胸闷、憋气、血压下降等可能与严重不良反应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1、由于分泌GH的垂体肿瘤有时可能扩散而引起严重的并发症,故应仔细观察患者,若有肿瘤扩散的迹象,则应考虑转换其它治疗。

2、长期使用,应每隔6-12个月作胆囊超声波检查。

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或已患糖尿病患者,应密切监测血糖水平。

4、对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给予本品后,其胰岛素用量可能减少。

5、避免短期内在同一部位多次注射。

6、在治疗胃肠胰内分泌肿瘤时,偶尔发生症状失控而致严重症状迅速复发。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使用经验,仅在绝对需要的情况下使用。

8、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经验有限。

9、老年用药:尚无证据表明,老年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有所下降,故使用本品不须减少剂量。

10、药物过量:药物过量者应给予对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