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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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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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5mg*42丸*12袋 |
0.5g*100片 |
生产企业 |
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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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36 |
H20160282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 |
1、用于全身纤溶亢进所致的出血,如白血病、再生不良性贫血、紫癜等,以及手术中和手术后的异常出血。 2、用于局部纤溶亢进所致异常出血,如肺出血、鼻出血、生殖器出血、肾出血、前列腺手术中和术后的异常出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g,一日3次。七天为一疗程;或必要时服。 |
一般成人每日1-2g(2-4片),分2-4次口服,根据年龄盒症状可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脘)不适、腹痛、腹胀、腹泻、恶心、呕吐、口干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 2.全身性反应:疼痛、水肿、乏力、潮红、过敏反应等。 3.皮肤:皮疹、瘙痒等。 3.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 4.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 5.其他:有鼻衄、黑便、紫癜病例报告。 |
妥塞敏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必须持续应用妥塞敏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正在使用凝血酶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独一味。 |
氨甲环酸。 |
性状 |
本品为包薄膜衣的滴丸,除去薄膜衣后显黑褐色;味微辛晾、微苦。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异形片),出拳薄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及用法用量使用。 2.目前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系统研究资料,不建议儿童使用。 3.用药后一旦出现潮红、皮疹、瘙痒、心悸、胸闷、憋气、血压下降等可能与严重不良反应有关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
(1)应用妥塞敏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妥塞敏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妥塞敏。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妥塞敏较为妥善。 (4)由于妥塞敏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妥塞敏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