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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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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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4g |
100片/瓶 |
生产企业 |
中峘本草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柳州长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012 |
国药准字Z45021217 |
说明 | ||
适应症 |
制酸止痛。用于胃痛泛酸。 |
疏气止痛。用于肝胃气痛,胃脘胀痛,胸肋痛,月经痛。 |
用法用量 |
饭前口服,一次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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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不易消化食物。 |
本品性燥,阴虚火旺者慎服;本药用于萎缩性胃炎,仅用作止痛治疗,一般不长期服用;孕妇慎服。 |
成分 |
海螵蛸、浙贝母,辅料为蔗糖、糊精。 |
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明胶、蔗糖、食用色素、白醋。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食物及不易消化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及酸味中成药。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上消化道溃疡出血及确诊为萎缩性胃炎者,应到医院就诊,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