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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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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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g*10袋 |
每瓶装20毫升、100毫升、250毫升 |
生产企业 |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027 |
国药准字Z20025480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散寒解表,宣肺止咳。用于风寒感冒引起的头痛,畏寒,发热,流涕,咳嗽。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糊精。 |
马兰草,铁筷子,石吊兰,蓝布正,木芙蓉叶,紫苏叶,荆芥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糖浆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清热颗粒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感冒清热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久置后会有少量沉淀,摇匀后使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