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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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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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gx9袋 |
每粒装0.41g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药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129 |
国药准字Z20060146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清热解表。本品用于四季风寒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流清涕,咳嗽口干,咽喉疼痛,恶心厌食。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
紫苏叶、荆芥、连翘、大青叶、防风、桔梗、陈皮、香附(炒)、甘草(炙)。 |
性状 |
本品为颗粒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褐色颗粒及粉末,伴有白色至淡黄色粉末;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用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