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清热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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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清热颗粒

姜枣祛寒颗粒

规格

12gx10袋

15g*10袋
生产企业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447

国药准字Z35020110
说明
适应症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发散祛寒,和胃温中。用于风寒感冒,胃寒疼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

干姜、大枣。辅料为蔗糖、糊精、甜菊糖。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香、味甜、辣。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