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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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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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2g*10袋 |
0.35克*24片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525 |
国药准字Z23021323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清热解表。用于四季风寒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流清涕,咳嗽口干,咽喉疼痛,恶心厌食。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
紫苏叶、荆芥、连翘、大青叶、防风、桔梗、陈皮、香附(炒)、炙甘草。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色;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清热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感冒清热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