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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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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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65g*12s*2板 |
每瓶装20毫升、100毫升、250毫升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694 |
国药准字Z20025480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本品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散寒解表,宣肺止咳。用于风寒感冒引起的头痛,畏寒,发热,流涕,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头晕,呕吐,其余一切正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大豆油﹑蜂蜡。 |
马兰草,铁筷子,石吊兰,蓝布正,木芙蓉叶,紫苏叶,荆芥等。 |
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膏状物,气香,味苦。 |
糖浆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久置后会有少量沉淀,摇匀后使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