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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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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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6袋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455 |
国药准字Z2202102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咽喉肿痛,四肢怠倦,流行性感冒。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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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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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山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薄荷脑。 |
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 糖尿病患者慎用。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