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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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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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丸重1.5g |
生产企业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045 |
国药准字Z2302096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疏风镇惊,化痰导滞,用于小儿风寒感冒,停食停乳,发热鼻塞,咳嗽痰多,呕吐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一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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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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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柴胡,金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薄荷脑。 |
紫苏叶、广藿香、薄荷、羌活、陈皮、白附子(制)、胆南星、芥子(炒)、川贝母、槟榔、山楂(炒)、茯苓、六神曲(炒)、麦芽(炒)、琥珀、冰片、天麻、钩藤、僵蚕(炒)、蝉蜕、全蝎、人工牛黄、雄黄、滑石、朱砂。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本品为橙黄色至棕黄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苦, 有辛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糖尿病患者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可直接整丸吞服,建议嚼服或掰碎后吞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