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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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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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袋装3g |
生产企业 |
珠海正太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37 |
国药准字Z20053532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症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柴胡、葛根、金银花、连翘、黄芩、青蒿、苦杏仁、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羟苯乙酯。 |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鱼腥草。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