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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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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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彩虹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160 |
国药准字Z51022264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肠胃型感冒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半支(5毫升)~1支(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用藿香正气水有发生药症、紫癜的个别报道。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柴胡、葛根、金银花、连翘、黄芩、青蒿、苦杏仁、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羟苯乙酯。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贮存略有沉淀);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变化时禁止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