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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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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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支装15ml |
生产企业 |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049 |
国药准字Z510203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消炎,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流感,咽喉肿痛,痢疾肠炎,疔疮肿痛。 |
清热,解表,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0-40毫升,一日4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
尚未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穿心莲叶细粉,野菊花(全草),一枝黄花,蓝花参,野木瓜。 |
忍冬藤、柴胡、芦根、枇杷叶、薄荷。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内容物为墨绿色的颗粒;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适用于风热证表现者如:发热,微恶风寒,咽喉疼痛、干燥、红肿,口渴。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有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