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康胶囊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康胶囊

复方板蓝根颗粒

规格

每粒装0.25g

每袋装15g(相当于原生药15g)
生产企业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同道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3049

国药准字Z5102219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消炎,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流感,咽喉肿痛,痢疾肠炎,疔疮肿痛。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4粒,一日2~3次。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尚不明确

成分

穿心莲叶细粉,野菊花(全草),一枝黄花,蓝花参,野木瓜。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 ,内容物为墨绿色的颗粒;味苦。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适用于风热证表现者如:发热,微恶风寒,咽喉疼痛、干燥、红肿,口渴。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有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