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咳嗽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咳嗽颗粒

牛磺酸颗粒

规格

每袋(块)重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0.4gx12包
生产企业

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制药(高密)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529

国药准字H3702284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口服。一次用量:1-2岁0.5包,3-8岁1包,9-13岁1.5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包,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未见不良反应。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及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份牛磺酸0.8g,辅料有:蔗糖、柠檬黄。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本品为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九州通牛磺酸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