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咳嗽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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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咳嗽颗粒

新雪颗粒

规格

每袋重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1.7g*6袋
生产企业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辽宁亿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881

国药准字Z2102121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证,症见高热,烦躁;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气管炎、感冒见上述症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水送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证,风寒外感证忌用;本品含重坠通下之品,孕妇忌服。

成分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牛黄、穿心莲、磁石、竹叶卷心、广升麻、沉香、寒水石、栀子、石膏、硝石、芒硝、珍珠层粉等14味。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或薄膜衣颗粒,气香,味苦,微咸。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新清宁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