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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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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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盐酸伪麻黄碱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4毫克 |
生产企业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81 |
国药准字H109703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本品可减轻由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引起的上呼吸道症状和鼻窦炎,枯草热所致的各种症状,特别适用于缓解上述疾病的早期临床症状,如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头晕、困倦、口干、胃部不适、乏力、大便干燥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麻黄碱、氯苯那敏过敏者、严重高血压、严重心脏病及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主要成份为盐酸伪麻黄碱、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本品为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一日剂量不得超过4片,疗程不超过3-7天。症状未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中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4.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老年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9.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0.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1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