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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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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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每10丸重2.5g |
生产企业 |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青海可可西里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221 |
国药准字Z200936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清热解毒,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咳嗽,气管炎,音哑。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食油腻、生冷、酸腐、辛辣、刺激性食物。 |
成分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螃蟹甲、石灰华、甘草、丛菔、檀香、诃子、丁香。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丸剂(水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食油腻、生冷、酸腐、辛辣、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