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咳嗽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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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咳嗽颗粒

感冒止咳颗粒

规格

10g*10袋

10g*10袋
生产企业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宝树堂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5226

国药准字Z11020332
说明
适应症

感冒咳嗽颗粒(平康)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咽喉肿痛,四肢怠倦,流行性感冒。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成分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柴胡、金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薄荷脑。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糖尿病患者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