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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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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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10袋 |
0.3g*18粒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226 |
国药准字Z22022138 |
说明 | ||
适应症 |
感冒咳嗽颗粒(平康)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用于治疗感冒、流行感冒、咽喉肿痛等。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
金银花、大青叶、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柴胡、贯众、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绿色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