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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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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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10袋 |
12片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226 |
国药准字H140227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感冒咳嗽颗粒(平康)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流涕、打喷嚏等。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皮肤过敏反应,支气管哮喘,可逆性肝功能损害。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4.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注意事项]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慎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成分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
本品每片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本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