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咳嗽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咳嗽颗粒

盐酸萘甲唑啉滴鼻液

规格

每袋装4g(相当于原药材8.2g,无蔗糖)

8ml/支
生产企业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73247

国药准字H3402256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鼻窦炎以及感冒引起的鼻塞。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滴鼻,一次1-2滴,一日3-4次,每次间隔4小时以上,连续使用不超过7日。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盐酸萘甲唑啉、硼酸、硼砂、乙二胺四醋酸二钠、防腐剂、水。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3.小儿、孕妇、高血压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