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咳嗽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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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咳嗽颗粒

感冒灵颗粒

规格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每袋重10g(含对乙酰氨基酚0.2g)
生产企业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121

国药准字Z45022393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解热镇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本品主要成份金盏银盘。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1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6.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1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