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咳嗽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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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咳嗽颗粒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规格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6gx10袋
生产企业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美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121

国药准字H42022525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1~3岁,体重10~14公斤,一次0.5~1袋。

2.4~63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1.5袋。

3.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5~2袋。

4.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