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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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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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三峡云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121 |
国药准字Z200931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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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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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 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