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咳嗽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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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咳嗽颗粒

散寒解热口服液

规格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121

国药准字Z2001006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散寒解表,宣肺止咳。用于感冒风寒证,症见: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肢体酸楚,鼻塞声重,时流清涕,喉痒咳嗽。或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每次1支,每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个别病人服药后可能出现心慌。

禁忌

尚不明确。

风热感冒者禁用

成分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葛根,麻黄,桂枝,白芍,苦杏仁,生姜,大枣,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色液体,有少许沉淀;气微香,味微苦、略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3.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