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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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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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6g*9袋 |
生产企业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45 |
国药准字H450216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感引起的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发热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袋)一日次数。1~310~150.5~14~616~211~1.5一日3次。7~922~271.5~210~1228~322~2.5。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困倦、厌食、恶心、皮疹、皮肤瘀斑。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食用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具桉油气味,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