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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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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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袋装4克 |
生产企业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45 |
国药准字Z1998304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除瘟解毒、清热退烧。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或时疫感冒引起的高烧不退、汗出热不解,烦躁口渴、咽喉肿痛,肢酸体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岁以内每次服5g,二岁至四岁每次服10g,五岁至七岁每次服15g,七岁以上酌增或遵医嘱,一日三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淀粉。 |
金银花、连翘、地骨皮、青黛(包煎)、白薇、地黄、广藿香、石膏。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具桉油气味,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