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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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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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2g(相当于原药材4.1g) |
每丸重6克 |
生产企业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240 |
国药准字Z2302106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疏散风寒,解表祛湿。用于风寒湿邪引起的感冒,鼻塞流涕,身重恶寒。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淀粉。 |
麻黄、羌活、防风、苍术(麸炒)、细辛、川芎、白芷、荆芥穗、薄荷、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具桉油气味,味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